2021年海南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18人)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时间:2021-06-1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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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6 月11日9:00-2021年 6月27日22:00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7月12日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实施全部免费教育),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21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繁华商贸区日月广场30公里,40分钟车程;学校面朝大海,距海1000米)。学校一期建设占地面积138亩,二期建设预占地80亩,总计容纳3000名学生。学校于2019年9月1日立校开学,现有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四个学年,学生共1145人。实行全寄宿制、“小班化”教学管理,为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提供优越的教育环境。

学校办学目标是成为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显著的全国特色学校、知名学校,成为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现代化、实验性、示范性、高品质学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使用“教师编制数”和“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高中学科专任教师。

一、招聘计划

(一)使用“教师编制数”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共6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特色课程

(学科不限)

总计

初中专任


1




1

高中专任

1

1

1

1

1

5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共12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化学

地理

历史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总计

初中专任

1

1

1

1

1




0


5

高中专任


1



1

1

2

1


1

7


二、身份及待遇

(一)身份及工资待遇

1.使用 “教师编制数”招聘的专任教师:录用后由我县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招聘录用者除正常享受国家和海南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应该享受的一切工资以外,同时还享受我校的岗位工资、校内绩效工资、课时工资和课后服务工资等。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专任教师:录用后占用我县“聘用教师控制数”指标,即先入职工作,暂时不入编,2022年9月后经教育局、人社、编办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未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前,工资待遇与同等条件正式编制教师相同(享受我校的岗位工资、校内绩效工资、课时工资和课后服务工资等,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未入编期间工龄在正式入编后给予累计计算),并且额外享受工作补贴(正式入编后取消)。

(二)其他待遇

使用“教师编制数”和“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专任教师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 奖励工资:合作办学期间在我县公办教师同类标准基础上增加20%的特殊奖励工资;享受政府支付的财政性奖励工资。

2.教师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前5年发给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初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3.安家费:招聘录用者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后且签约服务期5年以上(含5年),如果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发放25万元安家费;如果是博士研究生学历,发放35万元安家费。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4.享受周转公寓:学校为招聘录用教师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工作间。

三、招聘条件

(一)2019、2020、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职教师要求有5年以内(含5年)教龄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具有与所报学科和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注:特色课程教师不限学科(年龄和工作年限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可以独立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教学,所承担的课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效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 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七)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 月11日9:00-2021年 6月27日22: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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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1,且手写签名后上传;同时上传1份无需手写签名的Word版);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8)入职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如暂时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教学能力审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教学能力审查。要求考生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上传考生10分钟视频(其中2分钟自我介绍和竞岗优势;8分钟微格课教学,教学内容考生自选决定;微格教学现场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拍摄镜头要拍到考生及讲课板书)。视频文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命名(不上传视频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教学能力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

资格审查材料和视频课打包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在2021年6月27日22:00前发送到邮箱:274748183@qq.com;

请考生认真核对所报岗位性质及报送材料邮箱,报送错误者后果自负。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能通过审查。

报名咨询电话:13936152669丁老师,13684559378管老师。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教学能力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发布打印准考证链接。考生应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公告地点和时间进入笔试考场。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7.入职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交上述3、4、5项材料者,需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7月12日,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高职称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研究决定选择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考核

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一)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13684559378

附件1: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

附件2: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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