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8:00—8月26日下午17:00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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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区公办学校缺编教师,经美兰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66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思想,以实际行动响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以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录优秀人才到我区学校任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强区建设,推动美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注:各镇中心校招聘岗位含本镇空编的分校,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岗位,放弃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招聘条件及限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和各类特岗教师;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0.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和海南人才招聘网(http://www.hnrczpw.com)。公告时间:2019年8月11日—8月1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8:00—8月26日下午17:00,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陆海口市美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海口市美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2140),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其他报名上传材料如下(以JPG图片形式上传):
①《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需本人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③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不是学籍报告);
④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4)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期间登陆系统查看初审情况。
2.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乡镇岗位(南江小学、灵山镇中心学校、桂林洋中心小学、演丰镇中心小学、三江镇中心小学、大致坡镇中心小学等)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兼有公共基础科目内容,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如有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复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查,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2)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告知。
(3)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
B.《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报名表》(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
C.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考生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查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
(5)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2)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及开具证明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密封完好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原件);
(3)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4)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近期工作总结(或学习情况汇报)一份(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3.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1.教师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者暂缓录用,如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呈报区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培训
录用人员按时参加新教师上岗培训,培训期间表现纳入试用期考核内容。
(十一)签约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考核
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本公告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
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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